城市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历史建筑不仅要“留得住”,更要“用得好”,然而,目前上海大部分风貌区都存在人口老龄化、居住品质低、街区活力丧失等问题。“我在调研中发现,这些旧式的里弄房子的居住的密度非常的高,居民的住宿条件很差,但是由于被划归为优秀历史建筑,房屋被要求保持原状,这对他们是比较难熬的。”林晶代表注意到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导致居民居住环境不理想的问题,她建议,条例第十一条除了征求市房管部门、市文管部门和所在区人民政府的意见以外,还应当听取居住在这一个风貌区当中的居民的意见:“要保障他们的权益,使保护对象的权益也在条例中有所体现,这样立法才能做到各方利益的真正平衡。”
“我十分赞同林晶委员的发言,也深有体会,我们单位两栋历史建筑用作科研场所,并不作为参观使用,但是由于历史悠久需要保护,孔不能打,空调也不能安装。”于广辉代表认为这样的保护方式十分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他建议对优秀历史建筑按照使用功能进行分类,并根据类别决定保护管理方式:“用于参观或者宣传教育的优秀历史建筑可以完全保护起来,少作改动,但是用于居住或是办公的优秀历史建筑还是应当考虑使用者的权益,而不要一刀切地使用相同的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