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她还建议在节假日及高峰时间段,增设绿色通道、增加安检人员,对老弱病残、孕妇及14周岁以下儿童开设绿色通道。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轨道交通企业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予以配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携带危险物品的人员,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不听劝阻,坚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立即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虽然条例要求乘客配合安检,但是遇到不配合的乘客,安检人员有时处理比较困难。王芳代表建议可以考虑用科技的手段加以解决:“增设人体安检设施,对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排查,比如背着包整个人过去也能够对物件查出来,将安全检查做到尽可能最大化。”
未来,相关部门在答复王芳代表建议时表示,为进一步提高安检管理水平,轨道公安将牵头、指导、会同保安公司持续抓好安检员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离岗复训等培训制度,并结合当前反恐防范需求,建立完善安检员定期轮训机制,采取“分层次、分批次”的形式,每年组织所有在岗安检员开展安检操作和岗位纪律全面培训,进一步规范安检员操作标准,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同时进一步强化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研发,切实落实运营安全风险预防到位,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