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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情况不乐观!代表聚焦网约车乱象建议依法监管

  “去年我在全国人大审议的时候提出过网约车的问题,当时是作为代表建议,现在作为议案,因为我发现一年下来治理情况不乐观。”3月4日下午,上海代表团代表集中酝酿并提出议案,最后一个发言的樊芸代表把目光聚焦在网约车问题上,她建议依法监管网约车运营,维护出行市场健康发展。[详细内容] [查看往期]

我有话说往期回顾
  交通运输部最近一次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33个城市已公布出租汽车改革落地实施细则,还有86个城市已经或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正式出台一年半以后,仍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尚未完成地方执行细则的制定,网约车运营在这些城市仍处于政策法规的模糊地带,这不仅给非法运营的网约车继续留出生存的空间,也给当地的交通客运管理增加了难度。同时,在部分已经出台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地区,存在执行松懈、监管缺位的情况。
  樊芸代表建议全国人大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各地出行市场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倾听正规出租汽车行业的呼声和诉求,认真了解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状况、所遇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尤其是出租车定价机制、企业管理模式,以及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退出的具体途径等,帮助出租汽车企业尽快实现转型升级,深化改革,更好地为乘客提供服务,为社会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她还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组织力量,由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七部委共同参与,对各地落实网约车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向公众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政府部门应本着依法治国的理念,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的网约车,对于继续向不具备运营资质的车辆和司机派单的平台,不仅要按照网约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还应视为严重失信纳入企业征信档案,对于多次违规的网约车平台,必要时应暂停运营和派单。

  “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资本或技术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出行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包括网约车平台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恪守依法经营的底线。希望相关文件必能得到坚决贯彻执行,出行市场乱象能得到有效整治,使出租汽车行业回归法制轨道,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网约车市场健康发展。”樊芸说。

  “个别网约车平台无视法规,我行我素,不仅在尚未获得网约车运营许可证的地区违规从事运营,而且继续向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和司机派单,实际上就是在大规模地组织黑车运营。部分网约车平台还存在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的情况,对市场秩序、乘客安全和社会稳定来说,都是严重隐患。”樊芸举例说,2017年6月数据显示,深圳警方仅一个月内接到涉及网约车司机的报警电话就有一千多起,符合相关立案标准的有几十起,其中包括强奸、猥亵、抢劫、殴打乘客等事件,“此外,部分网约车平台在高峰时段和极端天气条件下大幅加价,加剧了市场的混乱,侵害了乘客的利益。”

  与此同时,正规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人员遭遇不公平竞争。近年来,在部分网约车平台无证运营、任意加价、高额补贴等手段的恶性竞争和冲击下,出租汽车行业出现断崖式下滑,表现在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司机收入减少、服务质量下降、乘客不满意率上升,出租车司机拒载、挑客、乱收费等违纪事件频繁发生,有些方面甚至回退到上世纪80年代的状况,行业形象严重受损,全行业近两百万正规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