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能生育,索性将他人请来帮忙。妻子受尽凌辱后,在其娘家人的帮助下,将丈夫告上法院请求离婚。在庭审中,法院发现丈夫曹广及被丈夫请来帮忙的王强涉嫌强奸,遂将二人移交公诉机关。4月25日,徐州市邳州法院分别判处曹广、王强有期徒刑6年,分别剥夺政治权利1年、2年。
1988年12月,家住徐州市邳州的曹某将比他小7岁的媳妇青梅娶回家。青梅头胎流了产;二胎是个儿子,6个月时却夭折了;三胎是个丫头。经医院检查得知,曹广失去了生育能力。曹广决定找人“顶替”自己。他把目光锁定在光棍汉王强身上。1999年4月26日下午,曹广把王强请到家中喝酒。酒到酣处,曹广乞求王强替他生个儿子。王强听后,按照曹广的安排,爬到了青梅的床上。事后,他们约定,每月两次,直至青梅怀孕为止。从此以后,王强每月按约定来到曹广家中,在曹广的“掩护”下和青梅发生关系。没过多久,尝到甜头的王强干脆不请自来。
2003年8月23日,在父母的逼问下,青梅断断续续地将4年来所受的凌辱说了出来。青梅的父母决定让女儿离婚。在庭审调查中邳州法院法官发现曹广涉嫌强奸,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对曹广立案侦查。3个月后,检察机关以王强、曹广涉嫌强奸青梅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