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集成电路增值税争议在WTO争端机制下“化险为夷”。昨天,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和美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戴利在日内瓦正式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
中方将于2004年11月1日前修改有关规定,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即征即退”的规定,并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但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及产品可继续执行“即征即退”政策直至2005年4月1日。
此外,中方将于2004年9月1日前宣布取消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今年3月18日,美国就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政策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此后,中国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成立了磋商工作小组,与美方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了三轮磋商。双方于7月2日就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达成共识。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