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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粉红女郎》惹官司

东方网5月27日消息:上海城隍珠宝总汇昨天正式委托律师,准备就刚播完的电视连续剧《粉红女郎》中对公司形象有所损害的部分剧情,对该电视剧的制作单位———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法律诉讼。而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件诉讼案对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艺术创作有一定借鉴意义。

《粉红女郎》是目前上海荧屏收视率比较高的一部连续剧。剧中有这样一段剧情:在一家珠宝商场,“万人迷”万玲撬边让余露买下价值15万元的钻戒,等余露走后,“万人迷”返回原地拿了20%的回扣,营业员当场交给“万人迷”3万元,为此,何茹男、方小萍看了目瞪口呆。此时,电视剧画面上出现了城隍珠宝的标牌。不知情的观众可能以为这一拿回扣的交易是发生在城隍珠宝总汇内。

据上海城隍珠宝总汇副总经理陈玲瑛介绍:这一镜头给曾三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城隍珠宝总汇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因为城隍珠宝总汇从来不允许营业员做有回扣的交易。而珠宝交易不像一般的生意,诚信最为紧要。但是电视剧播出后,一些顾客纷纷打听是否真有回扣之事?城隍珠宝总汇的一些老顾客也来电询问。因此,他们委托律师准备对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法律诉讼,要求对方在新闻媒介公开道歉,并对电视剧产生的这一误导性剧情进行技术性修正。

陈玲瑛说,电视剧播出后,他们曾经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上海分公司接洽过,对方说并非有意为之,而是一场误会。当初对方来借拍摄场地,公司方面也没有经验,没有事先审看剧本,结果导致了这样的错误。这是应该值得记取的教训。而对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上海分公司来说,在电视剧里出现生活中具体真实的场景,尤其是将这些场景以负面形象展现给观众时,就更加应该小心谨慎,事先要考虑到法律后果,这也是要值得吸取的教训。

来源:文汇报 作者:张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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