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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药房零售业务明年1月1号起全面运行
 
 

这次的医保改革实行“三医联动”,也就是在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药品定价、销售等方面也将做相应的调整。从明年1月1号起,全市有9家药房将实行医疗保险 定点零售业务。市民持有医疗保险卡,在定点药房买处方药时,就可以用医疗保险卡付钱。

中午,副市长周禹鹏来到位于四川路上的上海华氏大药房分店视察工作,并详细询问了该店筹备开展医疗保险定点零售业务的情况。

我们整个药房体系,一定要把好关,一定要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我们的市场,另外按照药检局的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别管理,这样老百姓一般的小毛小病用非处方药就解决问题了。

据了解,今后,在医保定点零售药房,将设立专门的医保用药药房,并24小时派驻执业药师为病人服务。医保病人在定点药房购药,只要出示“社会保障卡”,凭定点医院处方购药,自购报销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可以不凭处方,由驻店药师指导选购,卡内资金不足部分用现金支付。定点零售药房医保售药业务将从明年1月1号起在全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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