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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实施一月余 饭盒依旧无标识
 
 

《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得到大多数市民的积极配合,有效控制了白色污染,然而昨天有关部门在对一次性塑料饭盒的产销、使用和回收利用的突击检查中,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

一些厂家和摊贩不肯生产和销售带有回收标识的一次性饭盒,无非是想省点钱。他们几位倒是省钱了,而治理由此引起的环境污染,却要大家来分担。这里提醒您,今后在使用一次性饭盒时检查一下,看看上面是否贴有回收标识,如果没有,还请不要购买。毕竟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凡是由上海厂家生产的“一次性塑料饭盒”必须要粘贴标识后,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可是检查人员却在闵行区新桥路的销售点,发现许多一次性塑料饭盒根本没有贴标识。

检查情况是没有商标,没有按照规定来销售

我们都是厂里进产品的,有时天阴,来不及贴,我们自己回去贴的,都是厂里买的,你拿一包货,厂家配一包标签给你。

检查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这些一次性塑料饭盒的标识应该由生产厂家大山塑料厂和上福塑料厂完成粘贴。检查人员还发现:一次性塑料饭盒在使用上也存在不少问题,许多摊贩仍在使用没有缴纳回收处置费的一次性塑料饭盒。一些生产厂家和销售单位受利益驱动,使用无回收标识产品,严重影响了管理部门对一次性塑料饭盒的管理,侵犯了守法单位的利益。

法规从10月1日实施到现在,总的来说面上的情况还是可以的,生产厂商从11月10日开始缴纳回收处置费,各个生产厂家都比较积极配合,但是目前在具体的回收标示的粘贴使用上有些不规范的情况,正在做检查总结,对不规范的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据初步统计,从11月10日起,一次性塑料饭盒回收处置费的征收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短短十几天内,生产和销售企业已经缴费1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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