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8月5日报道:今天上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和太和县人民法院对两起销售劣质奶粉案分别作出一审判决。两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一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新道和朱学军,在明知所经销的婴幼儿奶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患。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新道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被告人朱学军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2003年5月以来,安徽省阜阳市的一些不法商贩销售劣质奶粉,使众多婴幼儿成为营养不良的“大头娃娃”,其中13名婴儿因此而夭折。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今作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