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7月27日报道:市消保委今天对房产销售和房产中介中的部分"霸王条款"首次发布公开劝喻,要求房产企业在一个月内对现有的不平等格式合同进行整改,否则将进行公开曝光。

这是本台3月播出的一条新闻:顾女士委托某房产中介买房,并付了1万元定金。几天后,中介要求她在10天内缴付余款,否则定金不予返还。中介提出,他们执行的是行规。市消保委今天发布公开劝喻,质疑这种规定是不平等的"霸王条款"。被市消保委点名批评的不平等房产中介合同还包括:一、消费者违约,其诚意金将作为赔偿金付给房产中介;二、买卖双方违约,中介有权分享其中一半的违约金;三、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的1.5%计算,而不是规定的1%。

此外,在房产销售中,"霸王条款"也不少,如:一、房产商与消费者洽谈不成,房产商把预定金作为手续费扣除;二、房产商单方面解除预定协议,只需向消费者双倍返还预定金,而不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但是消费者违约则不然。对此,市消保委同样提出劝喻。

 
    
 
 
 
 
质疑房产“霸王条款” 消保委首次发布公开劝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