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7月9日报道:今天,广岛高等法院对西松建设公司强掳中国劳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广岛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处西松公司向每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约合42万元人民币。这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对中国劳工作出赔偿判决。 在二审判决中,广岛高等法院认为,西松建设公司强掳中国劳工到日本并长期迫使他们从事危险的重体力劳动显然侵犯了人权,以时效已过为由驳回原告赔偿请求有违正义,因此判决被告方支付总额为2750万日元,约合210余万人民币的损害赔偿。当地舆论认为,这一判决跨越了所谓时效障碍,可能对类似的中国劳工赔偿案产生很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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