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4月9日报道:在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孙运时表示,既将于下周提交审议的《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草案)》明确提出,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业培训经费,并专款专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企业负责人不得挪用、占用一线职工的培训经费,其学习、培训费用不在职工培训经费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