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3月8日报道:今天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曲乐恒、张玉宁车祸案在沈阳市东陵区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张玉宁赔偿曲乐恒各项费用总计263万余元。

根据判决,张玉宁赔付曲乐恒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人用具费等13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63万5000多元。曲乐恒和律师、家人全部到庭,而张玉宁一方则由代理律师出席。判决后,双方律师都表示会与当事人商量是否服从判决。如无异议,张玉宁必须在10天内交付赔偿金额。 2000年4月26号晚上,张玉宁驾车搭乘辽宁队队友曲乐恒、王刚外出吃饭途中发生车祸,曲乐恒严重受伤导致终身残疾,并引发旷日持久的曲张车祸赔偿纠纷。

    
 
 
 
 
曲张车祸案一审判决 曲乐恒获赔26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