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8月25日报道:继上周公布公办中小学学费、杂费、代办费等收费标准之后,近日,市物价局、市教委和市财政局又联合公布了2003学年上海主要教育收费标准。与去年第一次的公示相比,今年的公示项目更为详细。 今年的公示项目首次明确,民办中小学和公立转制中小学限定最高学费分别为每学期5500元和5000元。高校方面,新学年高等教育收费的标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一般专业和师范院校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学年65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年7500元,民办高校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松江大学园区的高校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高等学校住宿费标准为:政府举办的各类高校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建造的学生宿舍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建造的学生宿舍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民办高校学生宿舍每学年最高不得超过2500元。 记者: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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