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4月29日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清华、北大爆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旻翔因犯爆炸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旻翔为达到实施爆炸活动制造个人影响的目的,于今年2月21日携带黑火药等物品从福州来到北京。2月25日11时20分左右,黄先后将已设定起爆时间的定时爆炸装置分别放置在清华大学荷园教工餐厅和北京大学农园食堂。两处爆炸装置爆炸后,有9人不同程度受伤,两餐厅部分建筑被炸毁,造成财产损失人民币2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