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4月29日报道:目前社会各界对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都十分关心,各种形式的捐赠源源不断。昨天,民政部就接受社会捐赠的有关事项做明确了。 此次非典型肺炎防治社会捐赠款物由民政部、卫生部负责接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也可接受社会捐赠。为避免非典型肺炎传播,加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此次社会捐赠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发动,不搞义演、义卖、义赛等活动,不举办集会性捐赠活动和捐赠仪式。民政部、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为接受非典型肺炎防治社会捐赠已设立了咨询电话。民政部咨询电话:(010)85203158、(010)85203159、传真(010)85203147。卫生部咨询电话:(010)68792177、(010)68792155、传真(010)68792175。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咨询电话:(010)65139999、(010)65135933、传真(010)65124159。中华慈善总会咨询电话:(010)66083260、传真(010)6602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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