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视新闻综合频道4月24日报道: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煎部门要严格规范和管理用于防治非典中药汤剂的煎制。 通知要求:成批量煎制汤剂的,必须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的,经卫生部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发布的处方;中药汤剂煎制单位必须经当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使用配方颗粒进行调配的,必须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批准的试点企业生产的配方颗粒,零售药店经营防治“非典”汤剂或组合型配方颗粒,必须从指定的煎制单位和批准的配方颗粒临床试用单位购进。同时,要加强不良反应的监测,发现不良反应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非典”防治领导小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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