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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受贿一案,昨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朱小华因收受他人股票及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05万9000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朱小华受贿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