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9月30号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正平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正平是南京市普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曾因琐事与同镇的镇五面食店业主陈宗五发生矛盾。今年9月13号晚11时左右,陈正平窜至镇五面食店,将随身携带的巨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这家店的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中毒。至9月19号起诉时,有38人死亡,后又有4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汤山特大投毒案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和江苏省及南京市等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公安机关经过78小时的连续奋战,将犯罪分子陈正平抓获。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正平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一审宣判 陈正平被依法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