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朱镕基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专门对旅行社经营出国游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做了界定。

今天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共33条,明确了旅行社要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对一些消费者经常投诉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旅游团队不得与接待社、商店等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得向旅游者所要回扣或向商店等要求提成,不得组织旅游者参加色情、赌博、毒品等违法或危险性活动。杜绝零团费、负团费。如有违规,旅行社将被罚款、吊销导游证或取消出国游经营资格,处罚明显比以前更为严厉。此外办法还明确,出国旅游目的地必须由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而经营出国游的旅行社也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出国游管理办法今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