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半年时间里,在静安、普陀、徐汇等地进行七次的“敲头”抢劫,导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伤的被告人陈兆峰昨天被押上法庭。

被告人陈兆峰因为手头上没钱化,从去年6月至今年1月,他先后在普陀、静安、徐汇区等地,利用深夜时间用啤酒瓶、榔头作案工具,猛击被害人的头部实施抢劫。今年1月11日23点,陈兆峰在黄陵路用榔头将一个妇女砸死,抢走了她的书包内仅有的150多元。丧心病狂的陈兆峰在逃离现场途中,又在曹阳新村将一名小姐敲成重伤,并劫走了价值四千多元的财物。七次“敲头”抢劫共劫得1.3万元。在法庭上,陈兆峰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半年疯狂作案七起 “敲头案”被推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