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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冈地方法院4月26日下午作出判决:判令日本三井矿山公司向当年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的15名中国劳工赔偿1.65亿日元。

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审判长木村元昭在判决时强调,中国劳工是被强行抓到日本的,而且他们的劳动条件极其残酷、恶劣。木村审判长认定,当时的日本三井矿山公司与日本政府共同实施了强掳中国劳工的计划。中国河北省的张宝恒等15人是在1943至1944年期间,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充当劳工。从几年前开始,张宝恒等15名中国劳工就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和三井矿山公司对他们在战前遭受日军绑架并受到非人待遇赔礼道歉和补偿,但日方却一再诡辩和拒绝。在许多日本有识之士的支持下,张宝恒等15人于2000年将日本政府和三井矿山公司告上法庭。

 
 
 
 
日本一公司被判向二战中国劳工赔偿1.65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