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消费者都有过遭遇价格欺诈的不愉快经历,昨天,国家计委公布了各地在禁止价格欺诈市场检查中发现的价格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
这九种形式为:一、虚假标价,两套价格。如一些商家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的是一种价格,当顾客结帐时却按另一种价格结算,以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还有商品标价签上标明的产地和实际产地不符等;二、模糊标价。如一些商厦以“出厂价”搞促销活动,销售某品牌商品用误导性文字明示的“出厂价”和实际该商品的出厂价不符;三、虚夸标价。如一些商家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价格宣传而实际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误导消费者购买而实际其所称的“全市最低价”不仅没有依据,而且也无从比较;四、虚假折价。如一些商店以“全场2折”的文字进行价格宣传,但消费者发现全场上百种商品中,只有2种商品按2折销售。还有一些商店打折商品的标价要高于商品打完折后的实际价格;五、模糊赠售。如在某些经营场所进行的“买一送一 买二送一”等活动并没有标明赠送商品的品名、数量;六、隐蔽价格附加条件。如一些商家采取“购物返A、B券”的手段促销,其中A券可当现金使用,而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B券只能附等值人民币现钞才能使用,误导消费者在店内循环消费。七、虚构原价。如一些商场销售降价商品,使用降价标价签标示原价,但不能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八、不履行价格承诺。如一些商家向消费者承诺,凡购买某商品实行“买三送一”而实际消费者购买后并未获得赠送。九、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如某些商店将因质量问题而返修的某商品按正品价格销售,质量与价格不符。一些商店销售商品标示的重量数量和实际重量数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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